发生车祸后如何索赔 车祸一般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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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7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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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祸后如何理赔

首先,司机买了交强险,交警部门也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赔偿。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索赔。

(一)申请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乘以90%,以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二)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二、车祸一般赔偿多少钱?

车祸赔偿一般主要包括:

(一)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包括当事人为治疗损伤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应当按照调解前的实际金额确定。器官恢复训练必要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用,可参照调解时的季节标准计算。

(二)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当事人受伤致残,误工费可以计算到伤残日期的前一天。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时间长短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工的,按照同级护理人员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护理期应当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按当事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死者亲属(不超过三人)参与死亡事故处理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交通费要以正式票据为依据,相关凭据要与就医的地点、时间、次数、频率一致。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同人员从外地来本市处理交通事故所发生的实际住宿费用。

(六)住院伙食补助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七)营养费用营养费用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身体快速恢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和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㈧残疾补偿。伤残赔偿金按照当事人伤残等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自伤残之日起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果伤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根据编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赡养人生活费根据被赡养人的伤残程度,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支出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按二十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赡养人是指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或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赡养人有几个的,每年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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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在下列期限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对已经勘验、检验的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2.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在扣押交通肇事逃逸者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3.需要进行检查鉴定的,应当进行检查鉴定或者重新检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