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倡议书
广大党员干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全省深化殡葬改革省直单位汇报会精神等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树立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和绿色殡葬新理念,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现向全院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对举办和参与迷信陋俗活动的给予劝阻和制止。可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二)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在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党员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积极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或者骨灰撒散、深埋且不留坟头等安葬形式,使文明殡葬理念深入人心。
(三)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带头祭扫先烈,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四)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以身作则,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带头文明节俭办丧,带头保护生态环境,共同推进全区殡葬事业发展,为创建文明太谷作贡献。
太谷法院党总支
2024年10月17日
原标题:《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