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丧葬费抚恤金发放标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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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7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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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咨询:关于丧葬费抚恤金发放标准的问题  
提交日期2020-12-30  
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爷爷是河南省平原监狱的一名离休干部,于2020年8月份不幸离世,我想咨询下丧葬费与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1-01-04  
回复单位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和警衔津贴)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葬费补助标准的通知》(豫财社﹝2011﹞6号规定,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葬费补助标准由1000元调整为5000元,包干使用。